1. 申請文件須經文件認證,包括:台灣公證人之認證, 認證費用及辦理文件的計程車資須另計。
核准後3年不使用可能因利害關係人舉發而撤銷專用權。
2. 需簽署委任狀 (Power ofAttorney), 委任狀須認證。
(公證人之公證費NT$750/每份; 本所代辦公證之服務費NT$2,000;另外計程車資約需 NT$ 250, 所以委任狀的公認證程序費用合計約需 NT$ 3,000。)
3. 在案件進行正常的狀況下(無人提出異議),從申請到註冊約需16-20個月。
與本所合作的泰國商標律師或代理人均為智財業界的 IP STAR ,在泰國境內均為名列前茅,專業及品質均備受肯定的優質大型事務所,本所絕不為了降價促銷而將商標案件給收費便宜沒有保障的小型事務所接案, 守護商標申請的專業品質及服務水準
(附註: 以下新案申請階段費用及領證階段費用均包括政府規費及本所服務費, 其他各國商標申請的報價, 歡迎點選: 各國商標申請費用, 或來電或加LINE ID : 0909085630 洽詢)
歡迎掃描並加 LINE 好友或加LINE ID : 0909085630 洽詢, 免費詢問商標申請相關事宜:
程序階段 | 費用 (幣別:新台幣) |
新案申請階段 | $ 35,000 (含規費+服務費) |
核准領證階段 | $ 20,000 (含規費+服務費) |
以下圖檔為泰國商標證書正本 (為保護客戶隱私, 故已將申請人的資料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