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需簽署委任狀(Power of Attorney)及所有權聲明書(Statement of Ownership) (前2項文件不需要公認證)。
2. 若有主張優先權, 則優先權證明文件須要被公證人公證, 公證人之公證費NT$750/每份; 本所代辦公證之服務費NT$2,000 (計程車資須另計), 如果要求主張優先權,印尼文對英文翻譯版本需要翻譯人作宣誓。
3. 商標圖樣需要翻譯和音譯(如果商標圖樣中包括印尼文和英語以外的語言)。
4. 新案申請至審查核准領證約需24-36個月。
與本所合作的印尼商標律師或代理人均為智財業界的 IP STAR ,在印尼境內均為名列前茅,專業及品質均備受肯定的優質大型事務所,本所絕不為了降價促銷而將商標案件給收費便宜沒有保障的小型事務所接案, 守護商標申請的專業品質及服務水準
(附註: 以下新案申請階段費用及領證階段費用均包括政府規費及本所服務費, 其他各國商標申請的報價, 歡迎點選: 各國商標申請費用, 或來電或加LINE ID : 0909085630 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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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階段 | 費用 (幣別:新台幣) |
新案申請階段 | $ 27,000 (含規費+服務費) |
核准領證階段 | $ 17,000 (含規費+服務費) |
以下圖檔為印尼商標證書正本 (為保護客戶隱私, 故已將申請人的資料塗銷)